親子廁所含獨立式與男女廁兒童設備;樓層、尺寸與不得合併無障礙廁所的規則一次對照。
公共場所親子廁所要設什麼?樓層規則與兒童設備尺寸一次對
帶幼兒出門,最怕的就是廁所不夠「小孩用」。到底公共場所依《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》要設什麼?幾樓要設?兒童馬桶、小便器、洗面盆的尺寸標準是多少?本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布的條文為基礎,整理樓層、設備與尺寸的硬性規定。
法源與適用對象
《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》是依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第三十三條之二第三項授權訂定,規範公共場所應設置親子廁所盥洗室的最低基準。該辦法最新修正日期為民國一百一十三年十月三十日。
「親子廁所盥洗室」包含什麼
辦法所稱的「親子廁所盥洗室」,涵蓋兩種形式:
- 獨立式親子廁所
- 在男女廁所內設置兒童小便器、兒童洗面盆及兒童安全座椅等設備
簡單說,不一定要每個場館都「另外蓋一間」獨立式親子廁所,但男女廁所本身就要補上兒童專用設備。
樓層與設置基準:三層以下/超過三層
樓層數是判斷要不要設、設幾處的關鍵:
- 公共場所樓層數在三層以下者,應設置至少一處獨立式親子廁所,且須在男女廁所分別設置至少一個兒童小便器、兒童洗面盆及兒童安全座椅等設備。
- 公共場所樓層數超過三層時,超過部分每增加三層且任一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千平方公尺者,應加設一處獨立式親子廁所,且須在男女廁所分別設置至少一個兒童小便器、兒童洗面盆及兒童安全座椅等設備。
- 前二項獨立式親子廁所服務範圍,不得超過三層。
樓地板面積「超過一千平方公尺」的加設條件以辦法條文為準;個案是否適用請向主管機關確認。
獨立式親子廁所的硬體規定
辦法對獨立式親子廁所的設置位置、設備項目、出入口都有明文:
1. 設置位置:應於男女廁所外單獨設置。
2. 必備設備:至少一個兒童安全座椅、尿布臺、兒童馬桶、兒童洗面盆,以及照顧者使用的馬桶、洗面盆。
3. 出入口:應具獨立之出入口,通路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,出入口淨寬不得小於八十公分。
這幾項是查核時最常被提到的項目,建議場館規劃時直接對照條文逐項檢核。
兒童設備的尺寸標準
辦法對兒童專用設備的尺寸也有明確數字:
- 兒童馬桶:馬桶座位之高度為二十七公分至二十九公分。
- 兒童小便器:突出端距地板面不得大於三十二公分。
- 兒童洗面盆:洗面盆上緣距地板面五十八公分至六十二公分。
三個數字記下來,比對施工圖面會更快。
親子廁所與無障礙廁所的關係
辦法明定,獨立式親子廁所不得與無障礙廁所合併設置;但若該無障礙廁所非依法令規定應設置者,不在此限。條文例外僅限「該無障礙廁所非依法令規定應設置者」;是否符合例外請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。
想進一步理解無障礙、親子、哺乳室三種空間的差異,可參考站內相關整理。
若規劃哺集乳室,屬另一套規範,請另查官方條文與站內整理。
怎麼查公共場所有沒有依法設置?
查場館是否設置親子廁所,可先確認場所是否為辦法所稱公共場所,再對照樓層與設備項目;細節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小結
把《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》的核心整理成一句話:三層以下必設一處獨立式親子廁所;超過三層部分每加三層且任一層超過一千平方公尺者,再加設一處;獨立式親子廁所必須在男女廁所外單獨設置,內含兒童安全座椅、尿布臺、兒童馬桶、兒童洗面盆及照顧者馬桶、洗面盆,且不得與依法設置的無障礙廁所合併。
實際規劃或檢核時,仍建議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條文為準,並視個案向主管機關確認。